南通凈化車間裝修中對化妝品行業設計安裝規范
南通凈化車間裝修中對化妝品行業設計安裝規范:化妝品無塵車間設計與安裝原則上應當設置原料間,制作間,半成品存放間,灌裝間,包裝間,容器清潔、消毒、干燥、存放間,倉庫,檢驗室,更衣室,緩沖區,辦公室等,防止交叉污染。
化妝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產品必須使用單獨生產車間。
制作、灌裝、包裝間總面積不得小于100㎡人均占地面積不得<4㎡,車間凈高應該高于2.5m。
生產車間地面應當平整、耐磨、防滑、無毒、不滲水,便于清潔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區地面應當有坡度,不積水,在最低處設置潔凈地漏。
采用空氣凈化裝置的生產車間,其進風口應當遠離排風口,進風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m,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線消毒的,紫外線消毒燈的強度不得小于70微瓦/c㎡米,并按照30瓦/10㎡設置,離地2米吊裝。
生產車間空氣中細菌總數不得超過1000個/立方米。
含菌空氣在化妝品的制造、靜置、灌裝、包裝等環節極易對產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要求:生產車間空氣中細菌總數不得超過1000個/立方米,同時,半成品儲存間、灌裝間、清潔容器儲存間、更衣室及其緩沖區必須有空氣凈化或者空氣消毒設施。
一、化妝品凈化廠房與設備要求
企業生產環境應該整潔,廠區地面,路面及運輸等不能對化妝品生產造成污染。
生產區必須遠離污染源。生產所需的動力,"三廢"處理等輔助設施是否對生產環境造成污染。
廠房應該按生產工藝流程及其所要求的空氣潔凈度等級設置功能間,并合理布局。
原料預處理,稱量,配制,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清潔消毒,半成品儲存,分裝,成品包裝等工序是否分開設置。
生產過程中易產生粉塵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產品需要使用單獨的生產車間和專用生產設備,需要具備相應的衛生,安全措施。
廠房必須有防止昆蟲和其它動物進入的設施。
生產區地面要平整,耐磨,防滑,無毒,不滲水,不積水,便于清潔和消毒。
車間四壁及頂棚必須易于清洗和消毒。需要有適宜的防水層高度。
生產區要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和消毒設施。進入生產區的新風必須經過過濾處理措施。
進入凈化車間的空氣需要經過凈化處理。
進入凈化車間的人員和物料應該分別經過緩沖進入或者送入凈化車間。
除衛生部化妝品檢驗規定中不需微生物項目檢查的產品類別及其他特殊情況外,化妝品生產的制作,半成品儲存,分裝,成形,內包材及清潔容器具的最后一次精洗,儲存應該在凈化車間進行。
凈化車間的溫度和相對濕度需要與化妝品生產工藝要求相適應,無特殊要求時,溫度需要控制在18-26℃,相對濕度應該控制在45%-65%。
潔凈車間的窗戶,頂棚及進入室內的管道,風口,燈具與墻壁或頂棚的連接部位必須密封。
凈化車間的內表面應該平整光滑,無裂縫,接口嚴密,無顆粒物脫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凈化車間的墻壁與地面的交界處應該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便于清潔。
生產區內不能使用脫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衛生工具,其存放地點不能對物料,半成品,成品造成污染,并限定使用區域。
生產區是否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面積和空間。
更衣室,休息室,浴室及廁所的設置是否對生產區產生不良影響。
儲存區是否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面積和空間。
車間內儲存區物料,半成品,待驗成品的存放必須有能夠防止差錯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生產區內各種管道,燈具,風口等公用設施應該易于清潔。
生產區的照度與生產要求應該相適應,廠房設有應急照明設施。凈化車間的照度要達到300勒克斯。
空氣凈化系統及生產區的通風系統需要按規定清潔,維修,保養并作記錄。
化妝品生產中易產生蒸汽的操作區應設有良好的除濕,排風,降溫等設施。
生產區的水池,地漏不能對產品產生污染。
生產區的人員和物料出入,需要設置專用通道。
凈化車間與一般生產區之間需要設置緩沖設施。
易產生粉塵的生產操作如粉碎,混合,篩選等需要配備有效的除塵,排風設施。
與產品直接接觸的干燥用空氣,壓縮空氣和惰性氣體需要經過處理,符合生產要求。
倉儲區是需要裝照明和通風,防鼠,防蟲等設施,需要設置溫度,濕度監控設施。
稱量室或備料室需要與生產要求相適應,必要時需要設捕塵設施。
檢驗室,留樣觀察室需要與生產區分開。
微生物檢驗室是應該獨設置,需要配備有超凈工作臺。
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設備需要安放在專門的儀器室內,是否有防止靜電,震動,潮濕或其它外界因素影響的設施。
二、化妝品凈化車間的衛生管理要求
企業必須有防止污染的衛生措施和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設由專人負責衛生管理。
需要按生產和空氣潔凈度等級的要求制定廠房清潔規程,內容應該包括:清潔方法,程序,間隔時間,使用的清潔劑或消毒劑,清潔工具的清潔方法和存放地點。
生產區不能存放非生產物品。
每一階段生產完成后,廢棄物需要及時處理。
生產區需要定期消毒。
消毒劑不能對設備,物料和產品產生污染。
凈化車間的空氣需要定期監測,空氣監測結果需要記錄存檔。
潔凈工作服的選材應該與生產操作和空氣潔凈度等級要求相一致,并不得混用。潔凈工作服的質地應該光滑,不產生靜電,不脫落纖維和顆粒物。
潔凈工作服和一般生產區工作服是需要別清洗,整理,必要時需要消毒或滅菌。
已清洗的潔凈工作服需要規定使用期限。
生產區必須限于該區域生產操作人員和經批準的人員進入,對臨時外來人員需要進行指導和監督。
進入凈化車間的人員必須按程序進入,不能化妝和佩帶飾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觸半成品,成品內容物。
生產人員需要有健康檔案,直接接觸半成品,成品的生產人員需要每年至少體檢一次。
傳染病,皮膚病患者和體表有傷口者不能從事直接接觸產品的生產。
三、凈化車間的換氣次數:
10萬級10-15次/h;
萬級15-25次/h;
千級50-52次/h;
百級操作臺斷面風速0.25-0.35m/s
壓差:主車間對相鄰房間≥5Pa。
溫度:冬季>16℃±2℃;夏季<26℃±2℃;
相對濕度:45-65%(RH);噪聲≤65dB(A);新風補充量:總送風量的2—3成;
照度:≥300Lux。
化妝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產品必須使用單獨生產車間。
制作、灌裝、包裝間總面積不得小于100㎡人均占地面積不得<4㎡,車間凈高應該高于2.5m。
生產車間地面應當平整、耐磨、防滑、無毒、不滲水,便于清潔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區地面應當有坡度,不積水,在最低處設置潔凈地漏。
采用空氣凈化裝置的生產車間,其進風口應當遠離排風口,進風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m,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線消毒的,紫外線消毒燈的強度不得小于70微瓦/c㎡米,并按照30瓦/10㎡設置,離地2米吊裝。
生產車間空氣中細菌總數不得超過1000個/立方米。
含菌空氣在化妝品的制造、靜置、灌裝、包裝等環節極易對產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要求:生產車間空氣中細菌總數不得超過1000個/立方米,同時,半成品儲存間、灌裝間、清潔容器儲存間、更衣室及其緩沖區必須有空氣凈化或者空氣消毒設施。
一、化妝品凈化廠房與設備要求
企業生產環境應該整潔,廠區地面,路面及運輸等不能對化妝品生產造成污染。
生產區必須遠離污染源。生產所需的動力,"三廢"處理等輔助設施是否對生產環境造成污染。
廠房應該按生產工藝流程及其所要求的空氣潔凈度等級設置功能間,并合理布局。
原料預處理,稱量,配制,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清潔消毒,半成品儲存,分裝,成品包裝等工序是否分開設置。
生產過程中易產生粉塵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產品需要使用單獨的生產車間和專用生產設備,需要具備相應的衛生,安全措施。
廠房必須有防止昆蟲和其它動物進入的設施。
生產區地面要平整,耐磨,防滑,無毒,不滲水,不積水,便于清潔和消毒。
車間四壁及頂棚必須易于清洗和消毒。需要有適宜的防水層高度。
生產區要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和消毒設施。進入生產區的新風必須經過過濾處理措施。
進入凈化車間的空氣需要經過凈化處理。
進入凈化車間的人員和物料應該分別經過緩沖進入或者送入凈化車間。
除衛生部化妝品檢驗規定中不需微生物項目檢查的產品類別及其他特殊情況外,化妝品生產的制作,半成品儲存,分裝,成形,內包材及清潔容器具的最后一次精洗,儲存應該在凈化車間進行。
凈化車間的溫度和相對濕度需要與化妝品生產工藝要求相適應,無特殊要求時,溫度需要控制在18-26℃,相對濕度應該控制在45%-65%。
潔凈車間的窗戶,頂棚及進入室內的管道,風口,燈具與墻壁或頂棚的連接部位必須密封。
凈化車間的內表面應該平整光滑,無裂縫,接口嚴密,無顆粒物脫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凈化車間的墻壁與地面的交界處應該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便于清潔。
生產區內不能使用脫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衛生工具,其存放地點不能對物料,半成品,成品造成污染,并限定使用區域。
生產區是否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面積和空間。
更衣室,休息室,浴室及廁所的設置是否對生產區產生不良影響。
儲存區是否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面積和空間。
車間內儲存區物料,半成品,待驗成品的存放必須有能夠防止差錯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生產區內各種管道,燈具,風口等公用設施應該易于清潔。
生產區的照度與生產要求應該相適應,廠房設有應急照明設施。凈化車間的照度要達到300勒克斯。
空氣凈化系統及生產區的通風系統需要按規定清潔,維修,保養并作記錄。
化妝品生產中易產生蒸汽的操作區應設有良好的除濕,排風,降溫等設施。
生產區的水池,地漏不能對產品產生污染。
生產區的人員和物料出入,需要設置專用通道。
凈化車間與一般生產區之間需要設置緩沖設施。
易產生粉塵的生產操作如粉碎,混合,篩選等需要配備有效的除塵,排風設施。
與產品直接接觸的干燥用空氣,壓縮空氣和惰性氣體需要經過處理,符合生產要求。
倉儲區是需要裝照明和通風,防鼠,防蟲等設施,需要設置溫度,濕度監控設施。
稱量室或備料室需要與生產要求相適應,必要時需要設捕塵設施。
檢驗室,留樣觀察室需要與生產區分開。
微生物檢驗室是應該獨設置,需要配備有超凈工作臺。
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設備需要安放在專門的儀器室內,是否有防止靜電,震動,潮濕或其它外界因素影響的設施。
二、化妝品凈化車間的衛生管理要求
企業必須有防止污染的衛生措施和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設由專人負責衛生管理。
需要按生產和空氣潔凈度等級的要求制定廠房清潔規程,內容應該包括:清潔方法,程序,間隔時間,使用的清潔劑或消毒劑,清潔工具的清潔方法和存放地點。
生產區不能存放非生產物品。
每一階段生產完成后,廢棄物需要及時處理。
生產區需要定期消毒。
消毒劑不能對設備,物料和產品產生污染。
凈化車間的空氣需要定期監測,空氣監測結果需要記錄存檔。
潔凈工作服的選材應該與生產操作和空氣潔凈度等級要求相一致,并不得混用。潔凈工作服的質地應該光滑,不產生靜電,不脫落纖維和顆粒物。
潔凈工作服和一般生產區工作服是需要別清洗,整理,必要時需要消毒或滅菌。
已清洗的潔凈工作服需要規定使用期限。
生產區必須限于該區域生產操作人員和經批準的人員進入,對臨時外來人員需要進行指導和監督。
進入凈化車間的人員必須按程序進入,不能化妝和佩帶飾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觸半成品,成品內容物。
生產人員需要有健康檔案,直接接觸半成品,成品的生產人員需要每年至少體檢一次。
傳染病,皮膚病患者和體表有傷口者不能從事直接接觸產品的生產。
三、凈化車間的換氣次數:
10萬級10-15次/h;
萬級15-25次/h;
千級50-52次/h;
百級操作臺斷面風速0.25-0.35m/s
壓差:主車間對相鄰房間≥5Pa。
溫度:冬季>16℃±2℃;夏季<26℃±2℃;
相對濕度:45-65%(RH);噪聲≤65dB(A);新風補充量:總送風量的2—3成;
照度:≥300Lux。